公民資格作為「我們」的界線
公民資格是界定「我們」的核心機制之一,決定誰有資格作為福利供給的對象,以及哪些群體被排除於社會保障體系之外。
CITIZENSHIP, NEED AND RISK — 公民資格、需求與風險
社會政策具有道德性——它每天都在區分「值得(deserving)」與「不值得(undeserving)」領取救濟的個人或群體。
這堂課要問的是:這個判準究竟從何而來?
分析一項福利政策,可以從四個面向切入。這週我們聚焦第一個面向——WHO:誰能拿到福利。
從選擇性到普及性
從無形到具體
從公部門到私人機構
稅收 vs. 保費
社會政策具有道德性——它不只是分配資源,也在分辨誰值得接受福利(救濟)。
符合社會認可標準,被認為理應獲得福利救濟的個人或群體。
被認為不符合條件,或本身應為自身困境負責的個人或群體。
誰「值得」領取福利,由五個判準共同決定。點選卡片看每個判準的定義。
判準 1/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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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選看定義PART 01
Identity and Citizenship
領取者與供給者之間的連帶關係——
越像「我們(us)」,就越值得救濟。誰是「我們」,是怎麼被決定的?
領取者與供給者之間的連帶關係——越像「我們(us)」,就越值得救濟。
公民資格是界定「我們」的核心機制之一,決定誰有資格作為福利供給的對象,以及哪些群體被排除於社會保障體系之外。
「公民資格指的是一個共同體中所有成員都享有的資格,成員因其資格而被賦予相對的權利與義務。」
— T. H. Marshall
從公民資格到人權:當代人權論述主張,社會成員的資格超越民族國家的邊界,以「人之所以為人」的身份為基礎,而非僅取決於公民身份。
| 時期 | 公民權 | 政治權 | 社會權 |
|---|---|---|---|
| 十八世紀 | 個人自由、言論、財產、契約、司法 | — | — |
| 十九世紀 | — | 參與政治組織、投票、議會代表 | — |
| 二十世紀 | — | — | 經濟福利、社會安全、文明生活水準 |
| 相應制度 | 法院 | 議會/地方政府 | 教育體系/社會服務 |
資料來源:Marshall(1963)
保障個人自由所需的權利,包括人身、言論、思想及信仰自由,以及私有財產、締結契約與受司法保護的權利。
相應制度:法院
參與政治力運作的權利,包括加入政治組織及投票選舉的資格。
相應制度:議會及地方政府
適度經濟福利與安全、完整參與社會遺業,以及享有社會普遍標準文明生活的權利。
相應制度:教育體系與社會服務
PART 02
Need
需求的等級越高、越迫切,就越值得獲得社會救濟。
但「需求」本身要怎麼界定、怎麼分類?
Erskine(2002)認為「需要」(demand)是市場分配資源的依據,「需求」(need)則是社會政策分配資源的準則。
欲求的範圍較廣,人們可能想要某物,但那並非必需品;反之,人們可能對某物有需求,卻因不願接受而刻意迴避。
生理或安全屬於生存的基本需求;愛、自尊與自我實現則是個人持續參與社會生活的重要趨力。
由專業人員、行政科層或科學家所界定,帶有父權主義的傾向。
等同於欲求,受個人認知差異所影響,測量結果可能有所誇大。
等同於需要,亦即將感覺性需求付諸行動的實際展現。
透過分析接受服務對象之差異而加以界定,具有相對性。
「基本需求」(Basic Needs)包含兩個部分:
需求的最基本條件是能夠滿足人們的生存,但 Gough 進一步主張應達到身體健康良好的狀態,而非僅以維持生命為準。
個人能選擇做什麼及如何去完成的能力。當個人失去心智健康、認知技能或社會參與的機會時,其自主性便處於缺陷狀態。
中介需求是實現基本需求(身體健康與自主性)的具體條件,橫跨生理、安全與社會等面向:
風險是否能被控制?若個人對自身的需求狀況缺乏控制能力(如疾病、意外),社會傾向於給予較高程度的救濟認可。
風險的可預測性與保險機制:若風險能夠預測,透過社會保險即可在風險發生時補償損失,形成一種集體互惠的機制。
第三節
Risks
誰應該取得福利?:公民資格、需求與風險
風險並非客觀中立的事實,而是透過社會建構過程、權力關係與論述框架所界定而產生的。
風險之所以需要社會政策來加以處理與回應,必須滿足特定的條件,而非所有風險皆能納入社會政策的回應範疇。
社會風險不能以純粹個人的視角加以理解;它是社會結構性條件所產生的結果,需透過集體機制加以回應。
社會風險並非「個人」風險,而必須具備可預期性,並帶有集體共同承擔的屬性。
社會風險並非自然現象,而是由社會結構所孕育而生的。不同的政治經濟體制與制度安排,決定了哪些人口群體暴露於何種風險之中。
社會風險來自於資本主義結構的雇用關係(勞動商品化)——缺乏這種雇用關係,就不太可能產生社會風險。使個人喪失賴以為生薪資的意外事件,即為舊社會風險(Old Social Risks):
服務業的快速擴張,帶來勞動市場的雙元化與彈性化,形成高度不穩定的就業型態。
生育率下降與人口結構老化,使傳統以在職世代支撐退休世代的制度面臨嚴峻挑戰。
新社會風險(New Social Risks):
PART 04
Universalism and Selectivism
兩種路徑各有其福利政治邏輯,
其選擇涉及對社會連帶與目標效率的不同取捨。
所有人口基於人權或公民資格,皆可享有的福利,不以個人所得或特定條件作為門檻。
立基於公民資格或人權?
依據需求條件提供福利,通常以所得調查(means test)結果作為資格認定依據。
如何界定選擇對象?
Attributive Need
群體導向的分配,基於需求的規範性準則。如特殊疾病患者或特定弱勢群體。
Compensation
群體導向的分配,基於公平補償的原則。如退伍軍人的服役補償。
Diagnostic Differentiation
個別化的分配,基於需求的規範性準則。如身心障礙或精神病患的個案評估。
Means-Tested Need
個別化的分配,基於需求的經濟條件,通常透過所得調查加以確認。
PART 05
Self-Check ・ 5 題
檢驗本週學習。每題作答後出現解析。
答錯沒關係,重點是看完解析能想清楚。
下次上課前,請帶著對下列問題的想法。沒有標準答案——重點是你的論證能不能說服別人。
CONCLUSION ・ 結 語
這堂課看到:誰「值得」領取福利,由 Control、Need、Identity、Attitude、Reciprocity 五個判準共同決定;公民資格劃定了「我們」的邊界;需求本身有多種分類方式(Bradshaw、Gough);而風險並非客觀中立的事實,是被社會建構、界定出來的。
普及主義與選擇主義,是把這些判準落實成制度時,兩種不同的政治選擇。
下週我們會轉向另一個問題——不只是「誰該拿」,還有「誰該給」:政府、市場、志願部門、家庭要怎麼分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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